河北省自然資源廳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河北省林業和草原局
關于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區管委會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秦皇島、滄州市海洋和漁業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指導意見》和《自然資源部 生態環境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試行)》,嚴格生態保護紅線管控,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河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省委十屆歷次全會部署,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底線約束、保護優先,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規范管控對生態功能不造成破壞的有限人為活動,嚴格生態保護紅線占用審批,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嚴守自然生態安全邊界,筑牢京津冀生態安全格局,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為加快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河北篇章提供良好生態支撐。
二、嚴格限定有限人為活動類型
生態保護紅線內自然保護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等區域,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生態保護紅線內,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原則上禁止人為活動;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外,禁止開發性、生產性建設活動,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僅允許以下對生態功能不造成破壞的有限人為活動:
1.管護巡護、保護執法、科學研究、調查監測、測繪導航、防災減災救災、軍事國防、疫情防控等活動及相關的必要設施修筑。
2.原住居民和其他合法權益主體,允許在不擴大現有建設用地、用海用島、耕地、水產養殖規模和放牧強度(符合草畜平衡管理規定)的前提下,開展種植、捕撈、養殖(不包括投礁型海洋牧場、圍海養殖)等活動,修筑住房和供電、供氣、供水、供熱、通信、廣電、交通、水利、污水處理、垃圾儲運等生產生活設施,以及直接為林業生產經營服務的工程設施。
3.經依法批準的考古調查發掘、古生物化石調查發掘、標本采集和文物保護活動。
4.按規定對人工商品林進行撫育采伐,或以提升森林質量、優化棲息地、建設生物防火隔離帶等為目的的樹種更新。
5.不破壞生態功能的適度參觀旅游、科普宣教及符合相關規劃的配套性服務設施和相關的必要公共設施建設及維護。包括供電、供氣、供水、供熱、通信、廣電、污水處理、垃圾儲運、公共衛生、簡易休憩、安全防護、應急避難、醫療救護、電子監控等設施和標識標志牌、道路(含索道、步道、棧道)、生態停車場。
6.必須且無法避讓、符合縣級以上國土空間規劃的線性基礎設施,通信和防洪(潮)、供水設施建設和船舶航行、航道(河道)疏浚清淤等活動;已有的合法水利、交通運輸等設施運行維護改造。包括公路、鐵路、堤壩、橋梁、隧道,電纜(光纜),油氣、供水、供熱管線,航道等基礎設施及輸變電、通信基站、廣電發射臺等點狀附屬設施。
7.地質調查與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包括:基礎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資源遠景調查等公益性工作;鈾礦勘查開采活動,可辦理礦業權登記;已依法設立的油氣探礦權繼續勘查活動,可辦理探礦權延續、變更(不含擴大勘查區塊范圍)、保留、注銷,當發現可供開采油氣資源并探明儲量時,可將開采擬占用的地表或海域范圍依照國家相關規定調出生態保護紅線;已依法設立的油氣采礦權不擴大用地用海范圍,繼續開采,可辦理采礦權延續、變更(不含擴大礦區范圍)、注銷;已依法設立的礦泉水和地熱采礦權、取水權,在不超出已經核定的生產規模、不新增生產設施的前提下繼續開采,可辦理采礦權、取水權延續、變更(不含擴大礦區范圍)、注銷;已依法設立和新立鉻、銅、鎳、鋰、鈷、鋯、鉀鹽、(中)重稀土礦等戰略性礦產探礦權開展勘查活動,可辦理探礦權登記,因國家戰略需要開展開采活動的,可辦理采礦權登記。上述勘查開采活動,應落實減緩生態環境影響措施,嚴格執行綠色勘查、開采及礦山環境生態修復相關要求。
8.依據縣級以上國土空間規劃和生態保護修復專項規劃開展的生態修復。
9.法律法規規定允許的其他人為活動。
開展上述活動時禁止新增填海造地和新增圍海;涉及利用無居民海島的,原則上僅允許按照相關規定對海島自然岸線、表面積、島體、植被改變輕微的低影響利用方式。
三、加強有限人為活動管理
?。ㄒ唬﹪栏裼邢奕藶榛顒庸芸卮胧?。加強空間規劃引導管控,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的專項規劃、詳細規劃應評估人為活動對生態功能造成的影響,提出控制和引導要求,制定生態修復措施。原住民生產生活、線性基礎設施建設等符合準入要求的有限人為活動,應控制建設活動強度,保護生物多樣性,推行綠色生產生活方式;不涉及具體建設活動的救災搶險、保護管理、測繪調查、考古發掘、旅游宣教、文物保護等,由相關部門按照規定做好管理。
?。ǘ┮幏队玫赜煤S脥u手續辦理。有限人為活動需要辦理用地用海用島手續的,不因涉及生態保護紅線而改變原審批層級。確需實施的建設項目,自然資源部門應在選址階段,組織同級生態環境等部門,對項目不可避讓生態保護紅線的充分性、可能造成的生態環境影響和減輕生態環境影響的具體措施進行論證(或納入節約集約用地論證分析專章一并論證),出具論證意見,用于辦理用地、用海用島預審和規劃選址。涉及自然保護地的,應征求自然保護地管理機構審核同意,并按照分級分類管理要求征求相應層級林業和草原部門意見;涉及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征求同級漁業主管部門意見。
涉及新增建設用地、新增用海用島審批的,由市政府向省政府申請出具符合生態保護紅線內允許有限人為活動的認定意見。省自然資源廳組織省生態環境廳等有關部門,開展專家論證,符合要求的,呈請省政府出具認定意見,作為報批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海域使用權、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的必備材料。上述活動涉及自然保護地的,應征求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或自然保護地管理機構意見。不涉及新增建設用地、新增用海用島審批的,不需出具認定意見。
?。ㄈ┩咨铺幚須v史遺留問題。生態保護紅線內人工商品林,以及零星分布的已有水電、風電、光伏、海洋能等設施,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對生態保護紅線內需逐步有序退出的礦業權,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尊重歷史、科學評估、依法依規、逐步退出的原則,結合實際制定退出計劃,明確退出時限、補償安置、生態修復等要求,確保生態安全和社會穩定。
四、嚴格生態保護紅線占用審批
上述允許的有限人為活動之外,確需占用生態保護紅線的國家重大項目,應嚴格限定在自然資發〔2022〕142號文件規定范圍內,按程序報國務院批準。在用地用海報批前,由市政府向省政府申請出具不可避讓論證意見,說明占用生態保護紅線的必要性、節約集約和減緩生態環境影響措施,省自然資源廳組織省生態環境廳等有關部門,開展專家論證,符合要求的,提請省政府出具不可避讓論證意見,作為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海域使用權的報批材料。上述活動涉及自然保護地的,應征求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或自然保護地管理機構意見。確需在生態保護紅線內實施的新增填海造地、新增用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占用生態保護紅線的國家重大項目,應嚴格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
生態保護紅線內允許的有限人為活動和國家重大項目占用生態保護紅線涉及臨時用地的,應盡量避讓生態保護紅線,確實無法避讓的,按照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臨時用地管理的有關要求,參照臨時占用永久基本農田規定辦理。申請臨時用地時應當一并提供生態恢復方案,建設期間采取有效措施減緩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使用結束后嚴格落實恢復責任。
五、嚴格生態保護紅線監管
?。ㄒ唬簩嵄O管責任。市縣黨委、政府要切實擔負起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主體責任,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將生態保護紅線作為相關綜合決策的重要依據和前提條件,加強監督管理,維護生態安全。各級自然資源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切實抓好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工作。自然資源部門要嚴格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實施監督;生態環境部門要嚴格生態環境監督;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重點抓好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管理。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應急管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做好生態保護紅線內相關有限人為活動的管理。
?。ǘ┘哟蟊O管力度。對生態保護紅線內發生的違法違規用地用海用島行為,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按職責依據《土地管理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島保護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從重處罰。破壞生態環境、破壞森林草原濕地或違反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管理規定,由生態環境、林草主管部門按職責依據《環境保護法》《環境影響評價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森林法》《草原法》《濕地保護法》《自然保護區條例》《風景名勝區條例》《森林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從重處罰。對自然保護地內進行非法開礦、修路、筑壩、建設造成生態破壞的違法行為移交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部門。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由所在地市級、縣級政府及其指定的部門按照《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依法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
?。ㄈ﹪栏裾{整程序。生態保護紅線一經劃定,未經批準, 嚴禁擅自調整。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生態保護重要性評價和國土空間規劃實施“五年一評估”情況,確需調整的,由各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申請并編制生態保護紅線局部調整方案,由省級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修改方案,按程序報國務院批準。自然保護地邊界發生調整的,省自然資源廳依據批準文件,對生態保護紅線作相應調整,更新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已依法設立的油氣探礦權擬轉采礦權涉及調整生態保護紅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生態保護紅線調整成果及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并與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環境監督平臺實現信息共享。
河北省自然資源廳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河北省林業和草原局
2024年3月14日
- 河北發改委關于制定支持獨立儲能發展先行先試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冀發改能價〔2024〕172號)20240127
- 河北省能源局關于做好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市場化并網規模項目申報工作的補充通知20211009
-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開展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的通知20210927
- 河北發改委關于下達河北省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保障性并網項目計劃的通知(冀發改能源〔2021〕1278號)20210918
- 河北省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保障性并網項目公示20210912
- 河北省發改委轉發《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冀發改能源〔2021〕1071號)20210805
- 冀南電網關于《關于請對整縣(市、區)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提出意見建議的函》的復函20210727
- 河北發改委關于做好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冀發改能源〔2021〕885號)20210702
- 河北省發改委關于下達2021年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2019年平價備選)計劃的通知(冀發改能源〔2021〕864號)20210628
- 河北發改委轉發關于報送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方案的通知(冀發改能源〔2021〕860號)20210626
- 關于下達2021年河北南網優先發電計劃的通知(冀發改電力【2021】489號)20210424
- 河北省自然資源廳河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完善設施農業用地管理的實施意見(冀自然資規〔2020〕3號)20200414
- 河北省住建廳關于印發2020年全省建筑節能與科技和裝配式建筑工作要點的通知(冀建節科函〔2020〕33號)20200302
- 河北省發改委關于下達2019年第二批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計劃的通知(冀發改能源〔2019〕1831號)20191224
- 冀關于規范光伏復合項目用地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冀發改能源〔2019〕1104號)20190813
- 河北省發改委關于下達2019年光伏發電國家補貼競價項目計劃的通知20190718
- 河北省發改委關于做好2019年光伏發電補貼競價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冀發改能源〔2019〕801號)20190611
- 河北省發改委關于降低單一制工商業電價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冀發改價格〔2019〕726號)20190529
- 河北省發改委關于下達2019年第一批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計劃的通知(冀發改能源〔2019〕719號)20190528
- 河北省發改委關于下達“十三五”第二批村級光伏扶貧項目計劃的通知(冀發改能源〔2019〕611號)20190505
- 河北省發改委關于下達2019年河北南網優先發電計劃的通知(冀發改電力〔2019〕560號)20190424
- 河北省發改委關于開展光伏發電平價上網試點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冀發改能源〔2019〕296號)20190308
- 關于河北省“十二五”以來風電、光伏發電項目信息梳理結果的公示20190221
- 20181225國務院關于河北雄安新區總體規劃(2018—2035年)的批復
- 20181108華北監能市場〔2018〕497號-京津冀綠色電力市場化交易規則(試行)
- 20181008冀扶辦〔2018〕74號-關于印發《河北省光伏扶貧收益分配實施辦法》的通知
- 20180824冀發改能源〔2018〕1131號-關于印發《河北省光伏扶貧電站工程驗收指南》的通知
- 20180814冀扶辦聯〔2018〕21號-冀扶貧辦&發改委-關于印發《河北省光伏扶貧工作專項檢查方案》的通知
- 20180724冀代煤辦〔2018〕29號-關于印發《河北省2018年冬季清潔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80212河北發改委-關于印發《河北南部電網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暫行)》的通知
- 20180129冀發改能源〔2018〕96號-關于下達2017年集中式光伏扶貧項目并網計劃的通知
- 20150729國務院批復同意設立河北省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區
河北省2020年風電、光伏項目
河北省發改委關于加快推進風電、光伏發電在建項目建設的通知(冀發改能源〔2020〕1051號)20200717
- 考慮到疫情影響,2020年6月30日前未并網競價光伏項目可自愿轉平價,并網截止時間適當延至2020年12月31日。
- 此外,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項目(光伏發電部分)、多能互補集成優化、新能源微電網、“互聯網+”智慧能源示范項目(光伏發電部分)這三大類項目的并網截止時間為2021年6月30日。
- 文件明確,上述四類項目在規定時間內未實現并網的,予以取消建設計劃(指標),同時相應核準、備案等手續作廢。
- 文件指出,今后凡新核準或備案項目,兩年內未開工建設或無實質建設進展的,一律取消項目計劃,騰出的資源和電網消納送出空間優先保障安排國家、省重大示范項目。
- 河北發改委綜合考慮疫情影響,對相關項目并網期限做出明確,也給河北的項目業主吃了一顆定心丸,此舉將有利于河北新能源的健康穩定發展。
河北省2020年光伏發電國家補貼競價項目名單公示20200612
- 共有58個項目,3.74GW規模通過
河北省2020年平價光伏發電項目擬安排情況公示20200515
- 本次擬安排平價光伏項目24個、275.3萬千瓦,具體名單見附件
- 公示時間為2020年5月15日至5月19日。
河北省發改委關于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冀發改能源〔2020〕399號)20200401
河北省2021年風電、光伏項目
河北省風光儲項目 |
---|
項目清單發布 |
河北發改委關于下達河北省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保障性并網項目計劃的通知(冀發改能源〔2021〕1278號)20210918 河北省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保障性并網項目公示20210912 本次下達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保障性并網項目計劃項目85個、1261.08萬千瓦(以下簡稱“保障性項目”),包括風電項目7個、12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78個、1141.08萬千瓦; 具備接入規劃變電站項目43個、722萬千瓦(以下簡稱“規劃類項目”),納入各市“十四五”規劃項目管理,包括風電項目18個、294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21個、345萬千瓦,風光一體化項目4個、涉及風電45萬千瓦,光伏38萬千瓦。 |
河北省發改委關于下達2021年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2019年平價備選)計劃的通知(冀發改能源〔2021〕864號)20210628 河北省發改委關于對光伏發電平價上網備選計劃項目用地條件進行確認的函(冀發改函〔2021〕167號)20210524 本次下達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17個、187萬千瓦。 確保項目2023年底前與規劃配套電網工程同步建設、同步并網。 |
規模管理 |
河北發改委關于做好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冀發改能源〔2021〕885號)20210702 國網冀北:關于光伏發電平價上網備選計劃項目電網計入條件的復函20210622 保障性規模:風電600萬kW,光伏1584萬kW; 優先支持電源點側配置一定規模儲能裝置; 風電項目僅限承德、張家口市申報; 風電項目應于2023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網,光伏發電項目應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網。 各市分別于7月26日、8月15日前將保障性并網規模項目、市場化并網規模項目上報項目。 |
河北省發改委關于組織申報“十四五”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項目方案的通知(冀發改能源〔2021〕570號)20210511 張家口申報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項目不超過3個(含已下達的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承德申報項目不超過2個,其他地市如有符合條件項目也可申報,項目涉及風、光建設規模占用本地”十四五”期間開發規模。 項目申報相關材料于5月25日前報送河北發改委。 |
分布式光伏整縣推進 |
---|
冀南電網關于《關于請對整縣(市、區)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提出意見建議的函》的復函20210727 原則上各縣光伏總開發規模不超過本區域全年最大用電負荷的60%,且不超過大電網調峰能力,保障電力系統安全運行。 按裝機容量的10%?30%(根據發展階段適時調整)、2~4小時配置儲能設施。 |
河北省能源局 關于出具整縣(市、區)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承諾函的通知20210721 |
河北發改委轉發關于報送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方案的通知(冀發改能源〔2021〕860號)20210626 于7月10日前報送我委。 原則上,每市申報試點縣(市、區)不超過5個。 |
本文來自河北省自然資源廳(海洋局),本文觀點不代表光動百科|PVMeng.com立場,轉載請聯系原作者,原文鏈接https://zrzy.hebei.gov.cn/heb/gongk/gkml/gggs/tz/gtkjgh/10966066577404346368.html 。